1.读者申请:持本人校园卡到本校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提出申请;
2.本馆审查:综合服务岗审查读者资格是否符合办理馆际互借服务要求;
3.本馆发证:发放三校馆际互借通用证,该证视为借用图书数一册;
4.读者到目的馆借书:读者持馆际互借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目的馆借阅图书,享受馆际互借服务;
5.读者归还图书:读者使用完所借图书后,到图书所在馆办理还书手续,若有超期或违规行为,按图书所在馆相关规定处理;
读者归还馆际互借通用证:读者在归还馆际互借图书并无违规行为的情况下,及时到本校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办办理归还手续,如有超期行为,则按0.20元/天收取超期延误费。